信件公示
标题 |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证 | ||
来信时间 | 2020-06-02 | 来信人 | 唐山海 |
来信内容 |
我爸妈是农村户口,当时响应国家政策 实施计划生育,只生育了一个小孩.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. 目前父母已经到了快退休的年纪,据了解城镇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会有相关补助. 特此询问 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有没有相关补助.或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补助? |
受理回复
答复时间 | 2020-06-08 | ||
答复部门 | 省卫生健康委 | ||
答复内容 | 唐山海同志:您好!您于6月2日通过《省长信箱》咨询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政策的信件已转来我处,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: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,于2004年试点,2006年全面实施。各省依据国家制度基本条件和有关政策解释,结合本地相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。我省现行政策为《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》(湘卫家庭发〔2017〕2号),其中规定,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象的基本条件为:国家“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”期间(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),曾经生育(收养)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:本人为农村居民;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;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;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;本人1933年1月1日后(含1933年1月1日,下同)出生,年满60周岁。针对您父母的具体情况,均为农村户口,只生育一个子女,年满60周岁后,可以依据相关政策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,其奖励标准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同为80元/人/月。您可以登陆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了解相关具体政策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、理解和支持。 |